双福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福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已由******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3﹞292号(项目代码:2310-500116-04-02-50422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项目单位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选址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对双福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处理能力6万m3/d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地表水准IV类水水质指标。主要工程内容为:1.改造现状生物池,新增粉末载体及精确曝气,配套粉未载体投加、回收系统;2.将现状三期高效沉淀池改造为磁混凝沉淀池,提高运行规模至6万m3/d;3.建设配套电气自控工程;4.改造中水回用水池及泵房;5.改造厂外污水管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4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52.8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施工图的经济性、合理性进行把控;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四控两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交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30 11: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31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1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双福新区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1号 |
地址: |
******街道东风村34栋21号 |
联系人: |
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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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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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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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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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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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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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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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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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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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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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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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