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中核宾馆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服岗位人员劳务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宾馆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服岗位人员劳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中核宾馆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服岗位人员劳务采购
1.2 采购单位
******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已承接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议服务工作,现需对会议服务岗位人员进行劳务采购。
本次项目预算******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有限公司已承接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议服务工作,现需对会议服务岗位人员进行劳务采购。
2.2 服务期限
2024年4月-2027年2月
2.3 服务地点
******有限公司或甲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乙方委派会议服务人员,承担中核宾馆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服岗位人员工作。具体详见《附件2-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寻源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即2022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且合同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下载文件时IP地址、******有限公司、采购单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纳入相应供应商灰名单。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

应答供应商支付完成收到发票后,******,并于邮件内容编辑“中核宾馆对外物业服务项目会服岗位人员劳务采购+公司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采购方收到该邮件后才予以通过报名审核。。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4月2日15:00—2025年4月9日8:3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集团电******************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参与项目前需上传交纳采购文件费用的汇款******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参与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参与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供******街道南礼士路21号中核100号,联系电话:******。
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4月9日8:3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43号凯旋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南礼士路21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