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就平湖水司苗坑水厂2025-2026年余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平湖水司苗坑水厂2025-2026年余泥外运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FW******
三、项目内容: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离心脱水的余泥外运处置(75%≤含水率≤82%) |
价格分计算参考量150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吨 |
397 |
59550 |
包括转场、装载、运输、处置以及外运后厂区道路、堆泥场(料仓底部)卫生环境等环节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上限为397元/吨。 |
2 |
低温干化的余泥外运处置(40%≤含水率≤60%) |
价格分计算参考量1950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吨 |
410 |
799500 |
包括装载、运输、处置以及外运后厂区道路、堆泥场(料仓周围)卫生环境等环节的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上限为410元/吨。 |
投标总价上限:人民币859050元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的资料均须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公章,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方签订采购合同,联合体各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余泥(或污泥、淤泥)处置或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余泥最终处置场所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及项目竣工验收意见、处置场所照片等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方之一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等问题;
5.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余泥运输经验;
6.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其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单位提供法人授权投标代表的社保信息;(提供社保信息截图)
8.投标单位承诺法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与本项目其他投标方不存在雇佣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按投标书附表4要求提供《承诺函》(盖公章)。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合格供应商可从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后,不得更改潜在投标人名称。电子交易费 500 元人民币/项。(支持微信及支付宝扫码支付)
******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报名注意事项:仅由联合体牵头方在招采平台报名,先在报名时关联绑定其他联合体成员后,再进行支付平台交易费,联合体成员需提前在平台注册账号。】
答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
投************集团招标采购数字管理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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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张工 ******
投标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55-******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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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刘工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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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