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塔城地区额敏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建设项目地址: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及配套附属设施设备,处理规模30000m3/d,一期处理规模15000m3/d,二期处理规模15000m3/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设局
通讯地址:额敏县文化路37号
联系人:施工
联系方式:******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17号1栋15层B单元1509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1、拨打联系电话。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